培育新型婚育文化,推动家庭建设高质量发展
教育政策
来源:中国教育科学
潇羽
2023-12-22

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2023年年会现场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金勇

  12月9日至10日,由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与中华女子学院(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主办,杭州市妇联、建德市委市政府承办的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2023年年会在浙江建德举行。会议以“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来自全国各地的婚姻家庭理论研究者与实务工作者近百人齐聚一堂,共同探讨如何加强婚姻家庭领域的思想引领、培育新型婚育文化、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妇女十三大精神落地生根。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章冬梅在研讨会上讲话。

  加强婚姻家庭领域思想引领,推动形成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章冬梅在讲话中指出,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妇女十三大精神,深刻把握家庭的重要基点作用,加强婚姻家庭领域的思想引领,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她强调,要坚持不懈繁荣婚姻家庭理论研究,努力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婚姻家庭知识体系;要增强我国婚姻家庭研究的主体性、原创性和竞争力,提炼出具有中国特色、世界影响的标识性婚姻家庭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她希望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充分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的作用,团结动员婚姻家庭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做社会主义家庭文明建设的践行者、做建构中国特色婚姻家庭知识体系的创新者、做新时代家庭建设高质量发展的促进者,为新时代婚姻家庭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会长孟晓驷

  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会长孟晓驷在讲话中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中有关家庭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家庭的重要作用,既坚守了马克思主义的魂脉,同时又坚守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脉,并使之有机融合,一方面为马克思主义家庭理论体系增添了中国元素,另一方面又用马克思主义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中富有生命力的优秀因子并赋予新的时代内涵,有效地把马克思主义家庭理论的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为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家庭建设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思想引领和根本遵循。

  她强调,今后研究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着力打造婚姻家庭研究意识形态坚强阵地;要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学术引领、社会智库作用,不断增强研究会的影响力、凝聚力、创新力。

  中华女子学院(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刘利群

  中华女子学院(全国妇联干部培训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刘利群分享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妇女十三大精神的体会,详细解读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对妇联组织的明确要求和对广大妇女的殷切希望,深入阐述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核心要义和根本要求。

浙江省建德市副市长李俊

  浙江省建德市副市长李俊在发言时介绍说,建德千鹤村是毛泽东主席“妇女能顶半边天”思想的发源地,建德市通过厚植德文化底蕴,不断推动家庭建设“德美融合”;通过深挖“半边天”内涵,激励广大妇女深耕家庭阵地;通过党建带妇建,实现了家庭建设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双赢。

  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暨人口与民族发展研究中心教授杨菊华

  培育新型婚育文化,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中国人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现状如何?都发生了什么变化?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暨人口与民族发展研究中心杨菊华教授,重点谈了中国人生育观念的嬗变与重构这一问题。她认为,中国人在婚比例降低、初婚初育年龄推迟的现状背后是中国人婚育观念的改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文化的变迁,婚恋观出现了择偶观念开放化、婚姻行为多元化、夫妻关系平等化等转变。生育观与传统相比,在生育目的、生育意愿、生育质量等不同维度也都有很大变化。过去,婚育曾是自然行为,但工业社会后,深受各种结构因素的制约,个体婚育的黄金期与其个人的工作黄金期交叠,让过去关于爱情与婚姻的美好愿景在当代社会面临巨大挑战,如果不加以有效引领,将不利于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

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王芳

  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王芳在发言中表示,培育新型婚育文化,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引导树立正确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是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妇联的重要任务,也是各级妇联组织义不容辞的职责使命。内蒙古妇联通过广泛调动各方积极性,全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具体做法是: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宣传,激发“愿婚”的向往;加强婚恋家庭指导服务,打消“恐婚”的顾虑;加大生育政策宣传解读力度,营造“愿生”的氛围;构建儿童友好型社会,增强“善育”的能力;推动社会保障措施落实,减轻“养育”的负担。

上海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杨雄

  “倡导新时代家庭观,对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上海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杨雄在发言中强调,“应对青年在婚恋、生育、家庭面临的挑战,必须弘扬重家庭、讲家教、守家风的优良传统,坚持家庭首位,倡导家庭和睦,增进家庭幸福,弘扬家庭伦理。”他认为,“家庭家教家风高质量发展”是一个综合性家庭建设指标,要想实现就必须在注重培育新型婚育文化、制定更加友好的社会政策、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公共服务、倡导家庭文明等多方面努力。

浙江省杭州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陈佳

  浙江省杭州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陈佳介绍了当地妇联助力形成婚姻友好型社会的具体做法。在调研的基础上,杭州市妇联紧贴当代青年的婚恋需求,构建起一个精准化全周期的交友服务网络,目前已累计在线上线下举办活动430多场,服务人群15.4万人。同时,妇联还积极倡导新时代的婚育观,注重婚姻与家庭的全过程建设,提高全周期家庭服务能力,推动和谐家庭关系重塑。

国家卫健委人口家庭司副司长徐拥军

  国家卫健委人口家庭司副司长徐拥军在发言中说,近年来,影响女性生育的原因,除经济压力、影响职业发展外,最现实的困难就是“入托难”。目前,我国有3岁以下婴幼儿约3200万人,超过三成的婴幼儿家庭有入托需求,实际入托率仅为6%左右,远低于OECD(经合组织)国家入托率35%的水平。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各部门通过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健全托育服务支持政策。目前正通过大力发展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加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推进用人单位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引导家庭托育服务规范发展等途径,多渠道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使广大婴幼儿家庭享受到“托得起、托得到、托得好”的照护服务,推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

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李明舜

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蒋月娥

  在为期两天的会议中,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李明舜作了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2023 年工作报告并部署了2024年工作。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蒋月娥主持开幕式,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夏吟兰主持主旨发言环节。与会人员还分组就目前婚姻家庭领域的社会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